【電話卡實名制】9月推首階段SIM卡實名登記 個人登記上限10張、企業25張
發布時間: 2021/06/01 14:46
最後更新: 2021/06/01 23:57
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(6月1日)拍板通過《通訊(登記用戶識別卡)規例》,按照《電訊條例》,落實電話卡實名登記制。按程序本周五刊憲,6月9日提交立法會「先訂立後審議」,獲立法會通過後將於9月1日分階段生效。
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稱,政府年初已就引入規管電話SIM卡的實名登記制度,進行7星期公眾諮詢,諮詢期已於3月20日屆滿,邱騰華表示,目的為了防止罪案發生,堵塞漏洞,避免市民受騙。諮詢期結束後,收到逾10萬份意見,大部分人均表示支持登記制度,經過當局考慮後,作出部分法例修訂。
實名制登記制度日後推出時,用戶要向電訊商進行實名登記,包括提供姓名、身份證號碼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證明副本等。公司或企業就要提供商業登記,及指定人士的個人資料。每名市民登記SIM卡的數量有上限,個人用戶最多10張,企業最多25張。
他指,考慮到諮詢中提出的意見進行優化安排,包括放寬可登記儲值卡數目上限,由個人最多3張提高至最高10張,企業登記上限也獲提高。
另外,政府將延長登記制度的推行時間表,登記制度將會分階段進行,以給予較長過渡期;第二階段讓現行儲值卡用戶向電訊商完全實名登記的時間,由原建議的240日延長至360日,讓現有用戶有更多時間進行登記。
邱騰華表示,規例在今年9月1日生效後,首階段將會即時生效;第二階段則將會在明年3月1日起實施,市民當日才需要進行登記,屆時所有儲值卡有實名登記才可啟用。而儲值卡現有用戶則須於2023年2月21日前完成向所屬電訊商完全實名登記。
邱騰華表示,全球均有實名制度,而香港則沒有,儲值卡數目亦達1,200萬張。他指出,規例只規定香港賣出的儲值卡,其他國家或地區出售的儲值卡則不在此內。
就核實工作方面,梁仲賢表示,會要求電訊商進行驗證,如有「智方便」程式亦可登記。他強調,沒有一個核實方法能滴水不漏,政府只要求電訊商盡力核實,如已盡力完成工作,政府不會懲罰或追究責任,細節稍後公布。
被問到電訊商司法權問題及虛報資料人士是否涉及刑責,邱騰華指「法律點寫就點寫」,又指現時已有法律針對提供虛假資料者,故不是電訊商責住重申電訊商的工作是「登記、核實及保存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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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曾卓鋒、吳卓峰